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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TV新利好:国务院发文推动广电电信双向进入

摘要:2009年5月19日,国务院批准了由发改委提交的《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》, 在本次改革工作意见中,首次对广电和电信的双向进入问题做了明确指示,要求“落实国家相关规定,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,推动‘三网融合’取得实质性进展(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广电总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负责)。”

分析人士指出,这将对目前蓬勃发展的新媒体产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,IPTV、3G等新兴业务也将获得更好的产业支撑。

1999年国办发82号令的第六条曾规定:“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,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,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。”由此,广电和电信长期处于互不准入的情况。随着时间和产业发展的变化,在三网融合逐步深化的环境下,当时的制度,已经对新兴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严重束缚,如电信的IPTV业务受到广电的阻力,而广电开展宽带数据及增值业务也遇到准入困难。从而使得中国的三网融合新产业,长期陷入发展徘徊期。

此次新《改革工作意见》的发布,是对于新时期三网融合产业发展与时俱进的新推动,相信将极大促进IPTV、3G等新兴产业的发展,可谓重大利好消息。

2009年被流媒体网称为IPTV产业发展的“图变之年”,其变化之一就在于产业政策的渐变——由原本的限制逐步走向融合。而产业政策也的确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。

2009年4月,《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正式公布,其中IPTV作为新兴服务业的业务代表,被赋予了以新应用带动产业新增长的重任。5月19日《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》中明确要求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。

宏观政策发展的积极表现或将为IPTV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,IPTV离我们越来越近。但在看到积极面的同时,我们也要注意到,产业政策毕竟更多关注宏观面,要具体落到实处,还需要广电和电信的具体协商,以及具体政策的出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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